[华师]广州市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密封业务办理流程(2025年)12
发表时间:2025-04-25 15:10 ![]() 1.考生自行寻找档案存放的单位或部门。考生未找到存放单位前先自行保管,不能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密封业务。 2.考生需自行联系或寻找档案存放的单位或部门: (1)如考生在行政、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为正式在编人员的,一般可存放于上述单位; (2)如在私企工作或待就业,一般存放于人才市场或放于考生现有其他人事档案的部门(单位)。 (3)考生本人其他形式毕业档案的存放部门(如全日制专科或本科毕业证档案存放部门) 上述仅为自考《毕业生登记表》的建议存放单位或部门,仍需考生自行联系及确认。 3.考生在联系及确认有单位或部门能够存放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后,可在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携带身份证和《毕业生登记表》《转递单》及表袋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号万胜广场商场B133铺办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密封业务。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密封没有时限要求。 办理密封前由考生自行填写“表袋”封面和“转递单”横线空白处内容(《转递单》第一行填写考生自行寻找的档案存放单位名称,密封时要将《毕业生登记表》和《转递单》一并封入表袋内,表袋封面填写的相关信息详见《毕业生登记表》)。 4.以上仅适用于在广州市办理自考毕业的考生(《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左上角“地号”为广州市及广州市各区)。 5.仅办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密封,不负责学位及其他档案密封(联系相关主考学校)。 6.在广州市以外办理自考毕业的考生,《毕业生登记表》密封请咨询当地市考办。 2025需要提升学历/学习资料 请识别下二维码添加老师进行咨询 ![]()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号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