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2024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及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151
发表时间:2024-08-22 14:36 一、新生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其中预报名时间为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7:00。 特别提示: 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护理学(本科)专业仅接受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报名、报考。考生报名该专业时须上传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卫生类执业资格证及在岗在职证明并签署承诺书,本人须保证申报的情况和提交的证件证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学历证书等)。 (二)新生报名办法: 1.预报名。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 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及相片采集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详见附件1),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注意:建议港澳和台湾同胞使用身份证进行预报名(按身份证录入个人信息),以便后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 2.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操作,完成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 3.个别已完成预报名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电话预约的形式到选定的区(县)招生办报名点完成正式报名,8月31日后不予受理。各区(县)招生办联系电话如下: (1)金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1),联系电话88634223; (2)龙湖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07),联系电话88831116; (3)澄海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5),联系电话85856200; (4)濠江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2),联系电话87398767; (5)潮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3),联系电话88711378; (6)潮南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4),联系电话87795463; (7)南澳县招生办(区县代码0523),联系电话86804863。 (三)新生报名确认操作指引详见《广东省2024年10月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流程图》(附件2)和《广东省2024年10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附件3)。 二、考生报考时间和报考办法 (一)考生报考时间:9月3日14:00至9月6日17:00,缴费时间为9月4日10:00至9月7日17:00。 (二)考生报考办法: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下同)的【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报考前,考生必须在管理系统绑定本人手机,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管理系统菜单栏【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各区(县)自考办解绑。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错过报考和缴费。考生报考和缴费流程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附件4)。 三、考试时间 根据省自考办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26日至27日举行。具体开考科目详见《2024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6)。 四、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我市共设金平区(考区代码0511)、龙湖区(考区代码0507)、潮阳区(考区代码:0513)三个考区,具体考点待定。 五、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的规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收费标准是每科52元。 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考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各考区招生办咨询。 (二)所有考生均须凭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三)考生考前应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发布的信息以及市招生办通过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官微发布的信息。 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4年12月上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考区招生办咨询复查结果。 八、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并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号码发送信息提醒,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收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考区所在地市考办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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